开门红分红险占比有望提升,2025年1月保费有望实现稳健增长,长债配置需求依然旺盛。连续两年预定利率切换和带来的“停售”,我们认为一定程度上增额终身寿的需求已经得到大幅满足。25年开门红有望重点销售预定利率上限为2%定价的分红险产品,从而不断降低负债成本,提升资产负债匹配水平。

  从险资的债券配置需求来看,截至2024年3季度,人身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中债券和股票占比分别为49.18%和7.55%,从开门红的保费来看,2024年1月行业保费收入10984亿元,同比+8%,其中寿险保费收入为9458亿元,财险保费收入为1526亿元。考虑到2025年开门红分红险有望迎来增量,因此假设2025年1月行业保费增速为10%,则2025年1月保费收入有望达12082.4亿元,以债券配置占比50%计算,配置规模有望达6041.2亿元。

  从10年/30年国债短期走势较为极致,而险资在债券配置上以配置盘为主,呈现利率越高越买的特征,是债市回调时的“稳定器”,虽然短期内长端利率下行较快,但我们认为保险配置盘出于久期需求仍将逐步增配长久期利率债,同时边际上加大交易,寻求增厚收益。头部险企存量产品结构更为均衡,债券配置上预计仍将继续严格把控信用水平,实现长期稳健收益。

  证监会就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修订草案征求意见,明确审计委员会相关制度过渡期安排。本周五证监会就新《公司法》和《实施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的配套制度规则中,拟集中“打包”修改、废止的89件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件规则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修改废止的制度规则均系按照新《公司法》《实施规定》等作适应性调整,不涉及实质性修改。证监会同步发布过渡期安排,其中要求:(1)2026年1月1日后申请首发上市的企业需在上市前完成内部监督机构调整,即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2)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内部监督机构调整;(3)经营经纪、资管、融资融券和承销保荐业务中两种以上业务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并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监督机构调整。证监会2018年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2023年12月通过的新《公司法》指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2024年6月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上市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国务院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并载明审计委员会的组成、职权等事项。新《公司法》及《管理规定》已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本次上市公司监督机构调整过渡期截至2026年1月1日前,此后申请首发上市公司仅需在上市前完成调整,且上市过程中适用规章制度相应调整,有助于过渡平稳有序完成。上市公司内部监督职能整合至审计委员会,我们认为内部监督机构同时开展财务监督和行为监督,有助于增强监督效率,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

  证监会就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调整年报与半年报内容格式要求。证监会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年报、半年报格式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落实强监管防风险要求,对客户供应商、公司治理、募集资金使用等重点信息强化披露要求;二是优化定期报告结构内容,减少冗余信息、突出重点内容;三是补充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相关规定;四是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实践,对部分内容作调整完善;五是与新修订的《公司法》相衔接,调整监事、监事会相关职责,调整股东大会等相关表述。将监事会相关职责履行主体调整为审计委员会,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我们认为信息披露办法修订调整,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责任,有助于投资者合理决策并保护股东利益。

  投资建议:保险板块整体表现坚韧,前期回调幅度有限,我们认为当前流动性环境和行业基本面均有支撑,2025年有望持续演绎一直强调的“资负共振”逻辑,建议积极关注。建议关注中国太保、新华保险、中国人寿、中国财险、阳光保险。券商方面,仍建议沿着并购重组和市场活跃度的回升两条主线进行布局,建议关注中国银河、中信证券、华泰证券等。

  风险提示:政策不及预期,资本市场波动加大,居民财富增长不及预期,长期利率下行超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