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2024年12月20日,北京市医保局公布了《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第一批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国CHS-DRG支付除外政策在北京开始试点实施。
本次政策明确了支付除外品类,除外规则和推出除外支付的规则。
本文件明确了除外支付名单,包括18个药品、4个耗材和2个诊疗项目,共计24项。明确了除外规则:1.总费用是其所在DRG组次均费用的2倍(不含)以上,且新药新技术费用占其病例总费用比例在64%(不含)以上。2.病例结算在原病组支付标准基础上,新药新技术按照该病例中其实际发生费用与病组支付标准的次均药费、次均耗材费或次均诊疗费的差额核增支付。3.第一批新药新技术的除外支付时间为2024-2026年。明确了退出除外支付的规则:1.除外支付有效期内,诊疗项目转归统一定价后,价格有调整且不符合数据验证标准的取消除外支付。2.同通用名药品和耗材(含同类)纳入国家或本市集采范围的,取消除外支付。3.除外支付有效期满后,依据使用数据情况纳入DRG支付。
DRG除外使创新药械在支付端更加宽松,鼓励创新产品发展
在传统DGR支付体系下,医保部门按照预算的固定支付标准进行付费,医疗机构需要自行承担超过支付标准的费用,医院对成本的控制更加严格。医生不愿使用成本更高,但临床效果更好的创新药械,进而将阻碍我国创新药械的发展。CHS-DRG支付除外政策为创新药械提供了更宽松的支付政策,医生在使用新疗法和创新药械时不受成本控制的影响,使真正具备临床价值的产品获得使用机会,不因医保控费政策受到限制,利好我国创新药械的发展。
风险提示:医保支付政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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