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

  12月6日,中国气象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气象协同联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探索“气象×金融”新质生产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事件点评

  国家布局“气象×金融”新质生产力利好金融机构及天气敏感型企业。对于天气敏感型企业,天气衍生品为其管理天气风险提供了更多对冲手段;对于保险和证券期货业,有助于其创新开发更多金融气象指数衍生品,发挥风险保障的作用;对于银行业,更侧重于气候风险压力测试,了解其资产面临的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

  保险发挥“气象×金融”新质生产力的排头兵作用。我国绿色保险制度较为完备,发挥了重要的风险保障作用。2023年我国绿色保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2298亿元,提供保险保障709万亿元。《意见》提出要深化保险业气象服务,特别是气象保险产品、农业保险和天气指数保险。2023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429.66亿元,CAGR5为16.28%,当年为农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4.98万亿元。

  金融气象指数是天气衍生品金融工具创新的基石。《意见》提出要针对农业、能源、交通等气象高敏感行业趋利避害的需求,构建表征经济实体风险敞口的温度、降水、风等中国金融气象系列指数,推动金融气象指数衍生品在农业、能源、交通等领域的应用。目前我国开发设计出50余条符合国情的金融气象指数,在此基础上开发出温度指数保险+期货金融产品并可实现风险闭环,为应对气候变化金融创新提供新思路。

  风险提示:1、政策实施不及预期;2、气候变化加剧导致资产贬值等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